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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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2:08
方法论个人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科学分析模式,其影响力超越了最初的经济学个体主义界限。经济学家如斯考特·高登指出,"方法论个人主义"的概念起源于约瑟夫·熊彼特,最初指经济学中的核心方法论规则,后来逐渐扩展,认为社会现象的解释应基于个体行为。这种扩展源于两个主要动力:经济学的自我扩张和社会学个体主义传统的影响。
经济学本身的扩张表现在经济学家的学科野心,他们希望将经济分析模式扩展到其他领域。经济学分析的基础在于对人性的一般概括,这为跨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可能。新古典经济学的中心任务是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促使经济学研究超越经济现象,涵盖所有人类行为。经济学家盖里·贝克认为,经济学方法不仅限于经济行为,而是广泛适用于所有人类活动,无论其涉及的情感、决策类型或参与者身份。
另一方面,社会学个体主义的传统,如霍布斯和穆勒的理论,强调将社会现象归结为个人行为和动机。尽管熊彼特批评了这种观点,但它在社会学领域中持续影响。韦伯强调社会学家需要关注个体行为的组合和因果关系,而耶利米·边沁和约翰·罗尔斯等人则继承了这一“社会契约”理论,认为社会现象可以通过个体选择来理解和解释。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方法论个人主义通过理性选择理论、博弈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等形式扩展到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这种扩展不仅涉及理论的应用范围,也包括分析模式的深化,从演绎性到因果性分析。然而,这种扩展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它与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冲突,以及如何在分析中处理社会中的价值问题。方法论个人主义的推广促使人们思考其在社会科学中的普适性和价值考量,这为其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可能的特征变化。
方法论的个人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又称个人主义方法论,是一种哲学的研究方法,将社会的发展看作是许多个人的聚集(整体上是个人主义的一种形式),以此解读和研究许多学科。在最极端的形式上,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为「整体」只不过是「许多个体加起来的总合」(原子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也被称为「化约主义」(reductionism)的一种形式,因为它的解释方式是将一个大的实体化约为许许多多的小实体。值得注意的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并不一定代表政治上的个人主义,尽管许多使用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学者,如弗里德里克·哈耶克和卡尔·波普尔也都是政治个人主义的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