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06:3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8:53
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8:59
只墙面泡坏,小意思了,便池如趵突泉,往外涌,上面也在滴,满屋子泡在粪水中,最后从大门向外流成河,这样的生活都是整栋楼生活垃圾丢下水,堵塞化粪池的后果,每次都是一楼的遭殃出资 请人疏通及清理本单元化粪池垃圾,楼上以自己无碍不受理认定与已无关,继续丢,没多久又受洪灾 楼下决定改道,问楼上要不要也一起,楼上否定提议,另挖新道,一楼安好,二楼遭殃,隔壁单元依法炮制,二楼居委会主任监督未干扰原管道,未果放话,我若堵塞,从便池甾个洞往你楼下流,不久果真从厨房,厕所上方哗啦啦的流,如下水泡水出门成河找上二楼被吼,交涉无效,无法从二楼解决,只有从自己一楼手堵漏,现已太平。困扰N 多年的灾害排除,人都是自私的,出事都是别人的错,老想别人来解决自己的麻烦,理解一个巴掌拍不响他人也同样受灾,靠谁都 不如靠自己。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9:02
最好双方协商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8:58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要求修复。可以录像墙面的受损情况作为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9:01
不管你是和对方协商还是诉诸法律,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恢复原貌。二是按损失赔偿。(赔偿主要有:材料费、人工费、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及其它必须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