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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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9:59
在民事诉讼中,适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争议标的具有合法权利和义务的人。如果发现诉讼中出现了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的当事人,例如,他们对诉讼标的不享有权益或无需承担义务,人民*有责任及时介入,通知具备相应资格的当事人替换不合适的当事人,以确保诉讼的公正进行。
对于必须共同参与诉讼的人员,如果他们未主动加入,无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还是*的职权判断,*都有权力将他们追加为诉讼当事人。这种追加通常会伴随着通知,告知他们应当参与诉讼过程,以保障所有相关方的权益得到充分考虑。
由于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