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个算不算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1:10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1:39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1:4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你的劳动合同既然约定的有三年的期限,应该属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你可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1:47
你要向公司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1:4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您的说法是对的,现在您因为与公司连续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签是视为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说只要你没有大的过错,你想继续在公司工作,那么公司是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你解除合同的。建议你保存相关的材料,以后如果有纠纷,也可以帮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