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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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0:00
吉林省在2010-2012年间实施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详细实施方案,旨在缩小学校间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公平。以下是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的概述:
1. 定标普查:各县(市、区)需参照《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通过督导评估确定学校达标情况,找出不足,全面了解学校间的差距,对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 制定规划:根据评估结果,科学划分学区,调整学校布局,确保适应人口变化,确定各学校的办学规模和三年建设项目。规划需明确目标,完善政策支持,确保逐年落实到每个学校。
3. 组织实施:根据规划,整合教育资源,强化工作力度,优化学校布局,加快标准化建设,对未达标的学校给予重点支持,分期分批提升其办学条件。
4. 督导验收:由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检查验收,市级和省政府督导团则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学校达到省定标准并提出评估申请。
保障措施方面,政府强化领导,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经费投入,完善保障机制。财政部门需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教育部门需加强教师资源配置,强化校长和教师管理,同时加强监督和督导验收,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通过这些措施,吉林省致力于缩小学校间的教育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学习环境。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