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给我办理案件共计70天,超期办案应该受到法律什么处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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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23:07
第一,法律没有处罚,基本都是内部按照纪律规定等处理,例如扣除绩效,诫勉谈话等。第二,派出所所长是不会办案的,所长是审批案件签字的,所以不会参与办案,最多是协助一下或者指定民警办案。不可能自己办案自己签字批准。第三,鉴定时间是不算在期限内的。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23:07
只能说是他拖延了天数了然后你也可以去*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