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6:0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0:22
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书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各省报考该专业的情况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51美术网提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0:23
560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