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互赠小礼物分手后能索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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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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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1:44
如果你想在委婉的方式下要回礼物,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1. 以感性回忆或重要性作为前奏,让他或她知道这件礼物对你非常重要,但现在你有些不舒服,让你想起那段关系。你可以请求归还礼物或者问问对方的想法。
2. 请对方帮你做某些事情,例如他或她穿那件你送的衣服来和你吃饭或者玩乐,这时你可以提出让对方归还这件礼物。这种方法可以让对方了解你的意愿,同时也不会让对方失面子。
3. 找到一个共同的朋友或者第三方,让他们替你传达。这种方式可以使得交流不会那么尴尬,同时第三方可以更易于认同你的立场。
无论哪种方法,都需要在真诚和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并且也要考虑到对方的感受,不强求对方做出自己想要的决定。
如果你和你的前男友或前女友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协议,一般来说,送出的礼物都是彼此的所有物。这意味着,如果你分手后希望索回你所送出的礼物,你需要直接向前男友或前女友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归还礼物。但是,你也需要考虑到你的请求是否会引起对方的不适或情绪上的不适,因此需要在考虑周到后再进行行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1:44
送不送礼物看你们两人日常中在不在意这种仪式感。
而我们在意的是,你这礼物送出去了,如果,我是说如果,分手了,还能不能要回来……
警队里办案时经常会说:要做最好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
办案如此,爱情亦如是!
其实,谈恋爱很重要,学习点法律知识也很重要。有人说送出去的礼物还要回来,这人也太渣了!渣不渣咱们不讨论,就讨论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1、恋爱期间互赠小礼物,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
2、恋爱期间赠予贵重物品,双方分手时可以索回。这种赠予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予,即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3、恋爱期间“承诺”赠予。恋爱期间,一方一激动,挥笔写下《赠予xx协议》等书面协议,承诺赠予,但后来分手,受赠方并未实际获得赠予的,即便双方签署过赠予协议,法院也不再支持该赠予关系。因为《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赠予合同是“要物合同”,在实际赠予之前,赠予方可以撤销赠予。
4、送出去的彩礼还想拿回去?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很多家庭都会涉及到彩礼的问题。男方为表示诚意,给了相应的彩礼。可最后男女双方却没有结婚。那这给出去的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呢?恋爱期间赠予“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5、希望你们早点有对象,就这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1:42
小礼物就没有多大的价值,不值得去要回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