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防火安全技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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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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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1 16:36
实验室火灾事故调查显示,电气设备故障、易燃溶剂使用不当、爆炸事件以及易燃气体或自燃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其中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占比最大。事故多发生在下午6时至清晨6时,且由于缺乏必要的灭火器具导致无法及时扑灭火源,酿成重大灾情。实验室中各种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加热设备的不当操作,电气设备的故障,以及违反操作规程均是引发火灾的常见原因。
在实验室中,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极为普遍,这些物品性质活泼,稳定性差,可能在储存和使用中因不慎引发火灾。明火加热设备如煤气灯、酒精灯等也增加了实验室火灾危险性,尤其是在加热过程中,若设备出现故障,如煤气泄漏或酒精蒸气爆炸,都可能导致火灾。电烘箱、电炉、电烙铁等电气设备的过载、短路等故障也可能产生电热和电火花,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违反操作规程是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进行蒸馏、回流、萃取、重结晶等危险性大的操作时,操作者如果缺乏经验,操作不熟练或违反操作规则,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因此,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是做好实验室防火工作的基础。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实验室应采取一系列防火安全技术措施。首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建立科学的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实验人员了解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正确处理事故的方法以及仪器的安全操作条件和防护要求。其次,对于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并在通风柜或防护罩内进行危险性操作,开启试剂瓶时瓶口不得对向人体。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处理,应设置专用贮器收集废液、废物,避免产生燃爆事故。
在进行减压操作时,应确保容器有足够的强度与厚度,材质均一,并采用圆底烧瓶作为接受器,防止炸裂。使用真空系统时,应避免空气突然进入热的装置,使用安全瓶并接附有单向阀或两通开关,以确保系统内压力平衡。进行加压操作时,高压釜应设置在专门的室内,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气,并严格控制温度、压力等参数。
在使用加热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煤气灯时,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按规定次序点燃、熄灭煤气灯。使用酒精灯和酒精喷灯时,酒精添加量不应超过灯具容量的2/3,并使用火柴点燃,燃着的灯焰应用灯帽盖灭。电烘箱烘烤物料时,应根据待烘物料的物理、化学性质严格控制烘烤温度与时间,并在烘箱内安装自动温度控制装置,以防控制失灵。
对于电炉的使用,应注意电热丝外露的加热设备不能用于形成易燃蒸气的物料加热,并应垫石棉铁丝网使被加热物料受热均匀。在高温电炉使用时,应配设温度控制器和报警装置,周围不得放置可燃物、腐蚀物及其他危险物品,以防止引起火灾或因炉体腐蚀而产生事故。
对实验室内的各类电气设备应进行严格管理,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保护和维修应符合国家规范。使用功率较大的电气设备时应注意防止过载,并确保接线牢固、绝缘良好。对于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实验室,电气设施应达到整体防爆要求,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及时检查和更新,避免带隐患运转。
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是预防火灾事故的关键。操作时应避免易燃物沾污体表,烧着的余尽火柴梗应完全熄灭后方可弃入废物桶。灼热的增涡、磁舟应远离可燃物质,放于石棉板等不燃物体上。在操作爆炸危险性物质时,不应使用磨口玻璃瓶,并可用软木塞、橡皮塞或塑料塞替代。操作可燃物或受热分解物品的实验室应挂窗帘以防止日晒,避免将易燃物质与玻璃器皿暴露在日光下,以防玻璃弯曲面的聚焦作用产生局部高热。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分类、分项存放,并远离热源泉、火源、电源,避免日光照射。应严格密封保存,防止挥发和变质引起事故。实验剩余或常用的少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放置在金属柜内由专人保管,超过规定量应及时交回危险品库房储存。电冰箱内不得存放低闪点类易燃液体,存放可燃液体时应完全封闭,以防止液体挥发遇冰箱启闭火花引发爆炸事故。
对于初期火灾的扑救,应首先熄灭附近所有火源,切断电源,移走可燃物质。小容器内物质着火可用石棉或湿抹布覆盖灭火。较大的火灾应根据着火物质性质选用合适的灭火器扑救,如干燥沙土、石棉毯用于隔绝空气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油类及高级仪器仪表着火,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油类、可燃气体、电气设备及精密仪器着火,而“1211”灭火器对于电气设备及贵重精密仪器着火效果更佳。对于特殊易燃金属起火,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化学品,应使用特殊的灭火器材和方法。在扑救火灾的同时,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