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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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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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7 02:29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劳动者遭遇伤害并构成工伤,他们将面对双重赔偿的权益。作为工伤事故中的受伤劳动者和交通事故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也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确保双重赔偿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旦工伤导致死亡,保险赔偿则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而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则涵盖: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若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则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时,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指导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对于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