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资质代办:财税新闻建筑金融营改增试点业务出新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8:0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0:02
据悉,最新的营改增试点期间建筑服务等*进行补充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
二、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四、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五、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
六、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七条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营业税改征*试点过渡*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二十三)项第4点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