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危险物品肇事罪和失火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7:0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0:20
失火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虽然皆属于过失犯罪范畴,然而其具体区别如下所示:
首先,论其犯罪定义,危险物品肇事罪特指违反爆炸品、易燃物、辐射物质、有毒物质及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法规监管,在生产、储存、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因过失导致严重事故并产生恶劣影响的犯罪行为;
而失火罪主要是指由于行为者疏忽大意引发火灾,进而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犯罪行为。
因此,这种犯罪行为实属对公共安全的过失性的伤害。
其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失火罪可以是普通公民成为犯罪主体,但关键在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主要倾向于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与使用危险物品工作的员工,若在特定情形下,其余人员才有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再者,就犯罪客观层面而言,尽管危险物品肇事罪同样有可能引发火灾,但是这种现象通常只在生产、储存、运输与使用易燃物品的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法规而出现严重火灾现象;
而失火罪不仅局限于此,更常见的情况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不谨慎用火所引发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