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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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9:45
出了事故人员伤亡,但是对方有交强险,死者有意外险,那保险公司首先应该培偿死者的事故险是对方的车险培偿,培偿好之后,保险公司又应该培偿死者的意外险,这两个保险是不能混在一起的,是要分开来培偿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9:37
两者是不同的,作为机动车责任方交强险死亡一次赔偿限额以前是11万,新交强险出台后是18万。这个是由责任方交强险赔付。死者购买的意外险是死者的事,与机动车责任方无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9:42
交了保险,只要在保险的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都应该赔付。不只赔付强险还应赔付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