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犯罪集团的主体有什么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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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12:04
这里的“人”是指16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一个犯罪组织中的*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一般认定为被教唆者,而不是该组织成员,所以,一个犯罪组织中如果16岁以上的人没有超过三人,则不构成犯罪团伙。而且法律规定14到16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8种重要犯罪中并没有团伙犯罪的类型。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一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集团,犯罪过程中发生*行为的,如果*者是16岁以上的,按想象竞合犯单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者是14到16岁的,仅处*罪,14岁以下的不可定罪。可见,16岁以下的人并不能成为团伙犯罪的主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12:05
犯罪集团要求人多势众,犯罪时间长,作案次数多,犯罪气焰嚣张,横行无忌,手段凶残,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继续犯罪的危险性都很严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
“三人以上”的“人”是指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吗?
这个问题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不过个人觉得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能定义为犯罪集团的人。
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能力很强,当然也是能参加犯罪集团的,但是只对八种行为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事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投毒、放火、爆炸。14周岁以下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对实施的一切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