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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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5:56
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实习管理办法中,第四章主要关注实习学生的权益和实习过程的管理。首先,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实习期间的学生将根据工作量或工作时间获得实习报酬,报酬应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留或延迟发放。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了实习待遇的公平性。
学校明确规定,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实习押金,以保障学生的经济权益。第十六条强调了住宿安排,学校和实习单位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禁止学生自行在外租房居住,以保证实习期间的安全和便利。
实习期间的考核是确保实习质量的重要环节,第十七条中提到,学校和实习单位会联合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包括职业道德、劳动态度、技术技能和出勤表现,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以客观评价实习成效。
对于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权利进行教育批评,对于严重违规者,学校有权暂停实习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行为,以维护实习秩序和学生个人成长。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