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03:1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5:37
堕民在历史上的地位极为低下,从宋朝开始便备受歧视,元、明、清时期被列为“丐籍”,其职业被称为“贱业”。社会上普遍视堕民为“贱人”,他们的言行举止常常被侮辱为“贱相”。诸如“堕民那儿子”等贬义称呼,体现了对他们能力的质疑。居住上,堕民聚居区的住房条件远低于平民,常被安排在祠堂边的简陋小屋,且不愿与平民为邻。在礼仪上,堕民对平民恭敬,但平民很少与之交往,甚至在寿庆、婚嫁等场合,堕民只能在廊下或灶间休息,不能进入主屋。
婚姻方面,堕民内部通婚,与平民隔绝,与堕*姻会被视为耻辱。教育方面,堕民子弟无从接受正规教育,多数成为文盲。在科举制度下,堕民被排除在仕途之外,无法通过考试或捐资获得官职。治安方面,堕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更少保护,常被*等任意查抄或抓捕。
尽管历史上有明、清*以及国民*的*试图改变这种歧视,如明洪武年间禁止称呼堕民为丐,清雍正年间试图废除丐籍,但堕民的境遇并未根本改变。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堕民的社会地位才真正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的职业广泛分布,从军政界到教育、艺术,如著名绍剧艺术家章宗义,他的成就和贡献使他成为堕民后代的杰出代表。
如今,堕民不再受旧时习俗的束缚,职业禁令被打破,他们活跃在舞台,有的甚至成为艺术家、政协委员,参与国家事务。堕民艺人的生活和艺术生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他们的后代有了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性,真正实现了社会地位的提升和文化的传承。
元明时浙江境风受歧视的一部分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