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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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08:11
9月10日,10岁女童张易文在家人的陪护下来到商丘工学院办理了入学手续。今年是张易文第二次参加高考,在商丘工学院组织的单招考试中,张易文成功被该校录取,学制为大学专科三年制。
因为小张只有10岁,因此有人把其称为“神童”,但是与其他10来岁考上大学的“神童”不同,小张并没有接受过义务教育,而是在父亲开设的私塾读书,因此她的“神童”之路是“特别中的特别”。
对于智力超常的孩子,有必要尊重其个体的情况,进行个性化教育,给予早上学、跳级的机会,他们比其他同学花更短时间完成基础教育进入大学,不会被质疑为“拔苗助长”,而会被认为是“因材施教”。对于智力超常儿童的“因材施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对于父母不尊重孩子成长规律“拔苗助长”而打造所谓“神童”,则要明确反对,有关部门也有必要依法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
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在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不接受义务教育,这是辍学,政府部门、学校、监护人均有责任。但近年来,因各种理由让自己孩子辍学的家长,却时有耳闻。
父母按照自己的“理念”对孩子进行“教育实验”,有相当部分并没有进行科学、系统的论证。有些孩子经过一番“实验”,知识是增多了,成人后却无法融入社会。
在有些国家,孩子在家里接受教育是被允许的,但一般而言,教育机构都会对父母的资质、在家上学的内容、在家上学的质量做必要的评价和评估。简单来说,就是在家上学,孩子也必须完成义务教育。
在国内,虽然让孩子跳过义务教育阶段,在法律上看不允许,但在现实中,却由于执法不严,以及家长确实有个性化教育需求而存在不少类似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在家上学”这一现象,是接下来义务教育的难点之一。
家长有对子女的个性化教育需求,这可以理解。但是,满足个性化教育需求,需要在合法框架之下,且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对于这名10岁大学生,需要追问的是,当地教育部门是否知道其没有接受义务教育?再就是,孩子这一路走来,父母尊重她自身的意愿了吗?
20多年前,有多所大学开设少年班专门招收少年大学生,后来由于培养过程中,少年大学生存在不适应大学环境的一系列问题,有部分大学取消了招收少年大学生,现在还有少数几所大学设有少年班,但都强调要依学生个性进行培养,同时需要学生有完整的基础教育过程。
我们的家长有不少人存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因此社会也存在“神童”情结。但评价人才不应以早上大学、快上大学为标准,而要看是否适合孩子,以及孩子长远的发展。违背教育规律的拔苗助长,很可能令孩子为此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