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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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38
宁南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全面监督管理,旨在确保全县的森林资源得到妥善保护与合理利用,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全面管理林业经济、科技、宣传、教育等工作。以下是根据宁南县林业局职责的具体阐述:
(一) 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管理
林业局负责全县的林业管理和生态建设,制定实施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其职责包括发布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信息,并监督全县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等工作。
(二) 造林绿化与资源保护
林业局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包括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以防治水土流失。同时,组织和指导全县的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以及国有林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此外,负责全县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的验收考核。
(三) 荒漠化防治与自然灾害管理
林业局负责全县荒漠化、沙化防治工作,监督沙化土地合理利用,审核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的影响,以及沙尘暴灾害的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此外,组织协调全县关于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四) 天然林资源保护与退耕还林
林业局负责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包括规划、作业设计、种苗供应和检查验收等工作,以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
(五) 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
林业局贯彻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并负责木材市场和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工作。此外,还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林权登记和发证工作,以及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六) 林业改革与农民权益维护
林业局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及其他经营者的林业权益,包括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和监督。同时,指导农村林业发展,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以及林权纠纷调处。
(七)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林业局组织、指导、实施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包括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等。
(八) 自然保护区管理
林业局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包括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九) 森林防火责任与协调
林业局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包括制定森林防火预防、扑救措施和网络化建设方案,组织专业森林扑火队伍,以及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 林业经济工作指导
林业局负责指导全县林业经济工作,包括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编制部门预算、林业资金管理、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批与管理。
(十一) 安全、信访和维稳工作
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安全、林业信访和维稳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以及负责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二) 科技、宣传与教育
林业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三) 行政审批与服务
林业局承担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受理和办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十四) 其他职责
林业局还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