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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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2:34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
(一)经*确认,税务行政许可包括:指定企业印制*;对*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领购资格的审核(已取消);对*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已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二)其他非行政许可项目,在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之前,暂按现行办法执行。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规定,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根据*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公布了23项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
这些权力事项在性质上可以分为:具有行政登记性质的事项;具有行政征收性质的事项;具有*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的事项;具有行政委托性质的事项;具有行政确认性质的事项等5大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行政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