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6:5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27
我不赞同教师节给老师送花,如果流行这种习惯,教师节一个老师不得收几十束鲜花,摆也没处摆,卖也不值钱,几天就枯萎了,纯粹造成资源和财富浪费。建议对老师感恩,就自制一张有纪念意义的贺卡,或者买件老师能用得上或存的住的小礼品,不在有多贵多精美,有意义就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22
武汉不提倡不鼓励教师节收受鲜花,我其实是赞同教师节给老师送花的,作为自己对老师的一种感谢,一种思念送束鲜花,无可厚非。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25
或许该规定与前不久“班主任强令学生教师节送礼”事件存在联系。某教师强制学生送礼,不送礼还威胁转班,这不仅违反了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还违背了关爱学生、依法执教的教师职业原则,也正是该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恶劣行为引起了教育部的高度重视和整改的决心!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指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其中为人师表要求教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般情况下,除了学生自己亲手做的小贺卡等手工礼品外,教师应当拒绝学生及家长的一切礼品,尤其是钱财。
送花礼仪在许多国家都非常受推崇。鲜花既不是钱财,也不应当算作礼品,它是一种美好祝福的象征,不应被金钱化、功利化。贺卡更是由学生亲手用心为老师送上的美好祝愿,老师不需要拒绝,不是所有“礼物”都能与“利益”划等号,这将让世间纯真的事物和感情越来越少。接受鲜花或者贺卡的教师若以此被认为违反了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委实不妥。
“不提倡不鼓励”等于在暗示教师“不能够”,这会让许多收到学生小贺卡或者鲜花的教师“不敢收”,这难道不是辜负学生的一片真挚心意吗?这将如何促进友好良性的师生关系?虽然这个决定让我们看到了教育部整改师风师德的决心和积极态度,但不提倡不鼓励教师节收受鲜花甚至贺卡,有些矫枉过正了。教师节本是教师接受一切感激之情的特殊日子,别过度道德绑架辛劳的园丁,也别因噎废食、以偏概全,让具有崇高职业道德的教师害怕接受学生的心意。尽管我这么认为,最后还是稍作建议,对于送贺卡,这个行为无可厚非是正确的。对于送鲜花,若想避免被定义为送礼,可以通过全班学生一起为老师送上一捧鲜花以示心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25
我不赞同教师节送花给老师,教师节送花也属于送礼的一种,随着风气的变化,有送花的,肯定有送礼的,有送礼的也一定有送钱的,这样慢慢的助长了不良风气,应该直接杜绝禁止,学生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老师,这是最健康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25
教师节不提倡不鼓励教师收受鲜花。我赞同教师节给老师送鲜花。因为送鲜花也不是太贵重的礼物。能表达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情。从小培养孩子有一颗感恩的心。这是一种正面教育,跟送礼是挂不上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