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27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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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2小时前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下来,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包括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之后,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剩余的破产财产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例分配。特别指出,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应与企业普通职工平均工资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