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商标的构成和组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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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7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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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1 14:31
商标注册涉及多种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它们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组合商标,即使用两种或多种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注册后被视为一个整体,不可随意更改其组合或排列顺序。中国商标的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种:
文字商标,使用汉字、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组合,便于呼叫,成为商标的主要形式。文字不需有实际含义,但应可识读,因其表达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记,成为商标设计趋势。
图形商标,以图形表示,分为具有形象图案的商标和由简单几何图形或色块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易于识别,不受语言*,但在呼叫方面存在局限。
字母商标,包括缩写、字头或无含义的字母组合,甚至单个字母。由于字母数量有限,字母商标注册受限,需结合特殊字体、颜色或提供显著性证据。
组合商标,使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中的两种或多种要素组合而成,常见组合形式包括图形+文字、图形+文字+英文等。
数字商标,使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但由于易与商品型号混淆,注册受限。个别数字因长期使用获得显著性后可注册。
颜色组合商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注册时需在申请书中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内提供着色图样。使用时颜色变化将影响商标保护。
三维标识,以立体造型作为标记,具有视觉识别性,如肯德基的“山德士上校”形象。这类商标较为少见,注册成功率较低。
声音商标,是非传统商标的一种,要求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自2014年5月1日起,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在组合商标的设计中,必须注意要素间的协调性,确保中心思想明确。组合商标若中心思想不突出、缺乏显著性,可能导致注册困难。消费者通常整体识别商标,在侵权认定时,会综合考虑整体外观,但也会特别注意商标中特别显著的元素。
在申请组合商标时,建议将显著部分单独注册,以增加注册成功率。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