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合同期内,到竞争对手公司去,可不可以起诉,而且在公司签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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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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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6小时前
1、在原公司签订过保密协议(实际应为竞业限制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予信守。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
2、签订保密协议是员工义务,但也享有在竞业限制期间依法得到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但如果公司在离职后,并未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则该协议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6小时前
1、可要求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6小时前
劳动合同法第23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2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已经可以书面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赔偿。如果竞争对手明知该员工有劳动合同仍然聘用,你可要求该公司与员工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6小时前
当然可以起诉了!而且一般你的保密协议里都会专门写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