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1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8:02
保险条款的前后矛盾不仅局限于赔偿范围。根据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安念念律师的观点,所谓“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存在“霸王条款”的嫌疑。
在某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将“第三者责任险”解释为:当被保险人或其经过认证的合法驾驶者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情况。然而,在合同的“责任免除”部分,明确列出“保险车辆造成以下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无论法律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予赔偿”。其中包括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和车内乘客。
无论家庭成员是否应属于“第三者”,仅从“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来看,它并未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排除在外。安念念律师指出,这本身就是一种前后矛盾的定义。若发生与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界定将变得极为困难。
车险陷阱是隐藏在保险条款背后的陷阱,这是保险公司赚取利润的根本所在。貌似公平的保险产品中,大量专业术语及拗口的描述使本就处于弱势的投保人已经云里雾里,加上部分条款叙述模棱两可、关键设置并不透明,则更使投保人“心甘情愿”地跌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