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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韦伶在她的新书中《韩国星梦》里,坦诚地讲述了她在韩国演艺圈的经历。她表示,2007年满怀梦想前往韩国寻求发展,却遇到了不诚实的经纪人陈孝志,他在严苛训练后遗症下,导致林韦伶的双腿无法再跳舞。经纪人Eddie甚至捏造她在电影中的裸露镜头,误导韩国公司称她是台湾的A片女星,这导致了韩国公司的欺诈控告和出境限制,她甚至被通缉。经纪人还私吞了签约金新台币近70万元,让林韦伶在被限制出境期间生活困苦,只能靠简单的食物和自闭练习度日,情感上也饱受折磨。
在那段痛苦的日子里,林韦伶曾因绝望试图烧炭自杀,幸好被及时救回。2009年,公司撤销了指控,她以母亲病重为由逃离了韩国,结束了近3年的地狱般生活。林韦伶揭露,在韩国当练习生期间,她经常面临陪睡的质疑,但她坚称这是行业内的不公开秘密,并表示自己曾有过短暂的动摇,但最终坚守底线。
书中,林韦伶不仅分享了这些不堪的经历,也希望通过她的故事,让追梦的年轻人了解演艺圈的真实面貌。2010年,她虽然拒绝了前公司老板的专辑邀约,但对未来的规划并未止步,计划拍摄写真集,坚持不露三点,还可能挑战模特或销售行业。
然而,林韦伶也曾遭受巧巧(王巧薇)的诽谤,巧巧在电视节目中称她为了出道曾陪睡,林韦伶因此提告。法院判定巧巧的言论构成诽谤,判决她拘役40天,赔偿林韦伶6万元。这个事件无疑加重了林韦伶的公众形象挑战,但她的坚韧和决心仍然可见。
林韦伶,1980年2月1日出生,台湾艺人。刚出道时的艺名为琳E-Lin,1999年曾与周幼婷、婷婷组成少女团体“3EP美少女“组合。团体解散后改艺名为韦苓,2002年凭借电影《挖洞人》中阿霞一角获得第47届亚太影展最佳新人奖。2006年曾赴韩国发展,2010年回到台湾,并出书《韩国星梦—逃过自杀宿命的台湾练习生》爆料自己进军韩国演艺圈不成,却差点失身的“亲身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