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6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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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6 06:46
法律主观:1、社区居委会的组成:《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到9人组成。 2、根据社区规模调整和社区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将增加社区居委会的成员人数,具体人数有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3、、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机构设置:通常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它构成了完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 4、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社区居民会议的委托,处理社区的日常工作,它是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居民权重利益,根据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和授权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 5、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个工作委员会,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6、居民小组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系统中最基础的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都通过居民小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