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_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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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7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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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7 03:40
根据省、市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公告,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具体通知为准。
(二)评审时间:除“考评结合”类职称外,全市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原则上需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申报范围与渠道
(一)申报范围
1.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均符合申报相应职称的条件。
2.在济南就业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及持有特定证件的外籍人员,需符合相应职称标准条件,不受原职称限制。
3.公务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今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渠道
事业单位(含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推荐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
国有企业(含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推荐申报,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私营企业(含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推荐申报,经《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社会组织等单位(含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推荐申报,经《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住所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所在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推荐申报。
央属、省属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需按照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相应上级主管部门。
三、职称评审范围
(一)教师、卫生技术、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等8个系列职称由我市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中级职称评审范围包括我市组建的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除工艺美术和自然科学外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三)初级职称考核认定范围:除“以考代评”的职称外,其他系列实行考核认定。
四、新调整政策
(一)实行“以考代评”与“考评结合”:部分职称系列如经济、会计等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即获得相应职称。
(二)省级、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新增卫生管理研究等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济南市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增加新专业;不再组建档案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
(三)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部分工程、农业等职称系列实现贯通。
(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制造业单项企业申报职称。
(五)实施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六)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调整政策。
五、申报评审条件
(一)执行省级评审标准条件或国家标准条件。
(二)技工教育学历可按中专、大专、本科申报相应职称。
(三)完成9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四)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按单位规定与政策要求执行。
六、申报与审核要求
(一)全市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发布申报通知,实行网上申报。
(二)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合法、真实、完整。
(三)申报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按程序公示。
七、公示与发文发证
评审结果公示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委会发布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并公布,发放职称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评审工作规范。
九、申报服务
各区县优化申报流程,提供专项服务,提高政策知晓度与满意度。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遵循国家与省、市现行职称政策。评审费用遵循《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