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甄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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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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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0 14:32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售方:
购买方:
一、销售依据:
出售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并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购买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1、商品房位于项目中的第幢单元号房。
2、用途为住宅,框架结构,水泥墙面,毛地平,屋内上顶不粉。
3、窗户为塑钢,无色玻璃,入户安装防盗门。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单价为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购买方选择付款方式,总金额为元。
五、关于房屋产权手续与交接的约定:
房屋产权手续由购买方自行办理,产生的费用均由购买方承担。
六、交付期限:
出售方应在年月日交付使用。
七、房屋质量承诺和保修责任:
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出售方履行保修义务。不可抗力自然原因或非出售原因造成的损失,出售方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出售方与购买方各执一份。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在购买房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
第二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元,价款合计为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支付剩余房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已付房款的百分之一。
第五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第六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依法取得区(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建设了房屋,符合预售条件,经批准预售,房屋销售许可证号为房内证字第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房屋,房屋用途为。乙方预购的房屋定金为元。
第一条 房屋状况
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交付与价格
房屋交付时,甲方需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和实测面积数据;若交付初装修房屋,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验收合格证件和实测面积数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后续房款按照约定时间支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双方未按约定付款,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退还定金并双倍返还。
第五条 交付与质量保证
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后30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和实测面积数据,如房屋质量问题,甲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