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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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05:41
可持其户口簿在出生后28天至3个月内到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依据《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新生儿的监护人可持其户口簿在出生后28天至3个月内到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新产生的农转城人员,符合参保范围的,应在户籍变更的次月办理参保。
新批准的低保人员和低收入人员自享受待遇之日起,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到所在*事处申报,由*事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并从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事处作为老年居民、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残疾人和其他非在校的未成年居民参保代办单位,负责为上述人员身份确认、参保登记、变更管理,并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发放《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IC卡。
2、学校、托幼机构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负责为本校学生、在册幼儿办理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和发放医疗保险IC卡、《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等参保手续。
3、民政部门作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以及病故军人遗属中未成年居民参保的代办单位,负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大连*-大连市*关于印发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1 05:41
根据《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大政发〔2019〕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