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30 13:41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30 15:10

一、电子证据的定义

电子证据本质上是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狭义的电子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1];广义的电子证据,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2],应该包括有证据价值或侦查作用的电子信息及派生物,电子信息是以程序、文本、声音、影像、图像等电子形式存的数据;派生物是由电子信息而形成的附属材料,包括记录在纸上的用户名、密码、打印材料等。因此电子证据可以表述为:一切以电子信息技术形成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

电子证据一般存在于计算机系统内、网络内及其他存储介质中。在计算机系统内的电子证据一般表现为系统日志文件、备份介质、入侵者残留物(如程序、脚本、进程、内存印象)、交换区文件、临时文件、硬盘未分配的空间(一些刚刚被删除的文件可以在这里找到)、系统缓冲区等。在网络中电子证据一般表现为防火墙日志、IDS日志、其他网络工具所产生的记录和日志等。在其他存储介质内的电子证据一般表现为移动存储器、记忆卡、各类可移动的扩展存储卡等。

二、电子证据与易混淆证据种类的区分

(一)与视听资料的区分

电子证据在新刑诉法修订之前被大多数理论归入视听资料一类。持有这种观点的理论认为,视听资料一般指可视、可听的录音、录像制品,是以电磁或其他形式储存在非纸质的介质上,电子证据也属于可视的音像制品,存在形式与视听资料有类似之处,同时也可以实现电子证据自身价值。但是,视听资料定义的口袋过大,使得新的证据类型有可能没有经过认真分析就轻易地划入这一证据种类中。有学者指出,“视听资料这个名称并不严谨,因为它同其他证据种类的划分标准是不一致的。其他证据种类均是以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作为其命名的根据,而视听资料却是以人们对这类证据的感受方式而命名的。如果从人们对证据的感受方式来看,几乎所有的证据都可以称为视听资料,所以有些学者认为,视听资料以称为‘音像资料’或‘音像证据’为宜[3]。”

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的分界点,即视听资料或者音像资料强调的是以声音和图像证明案件事实,它一般只包括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和其他音像资料,而无法涵盖电子证据的全部电子形式。电子证据的涵盖内容极其广泛,例如当事人的电子聊天记录显然无法划入一般以连续的声像来发挥证明作用的音像资料。

(二)与书证的区分

电子证据与书证易混淆的地方在于,有观点认为:普通的书证是将某一内容以文字符号等方式记录在纸张上,电子证据只是以不同的方式(电磁、光等物理方式)将同样的内容记载在非纸质的存储介质上,两者的记录方式不同、记载内容的介质不同,但却具有相同的功能,即均能记录完全相同的内容;而且电子证据通常也是以其代表的内容来说明案件的某一问题,往往需要输出、打印到纸上,形成计算机打印材料之类的书面材料后,才能被人们利用,因而具有书证的特点[4]。但是,书面形式和书证难以划上等号,一项证据具备书面形式不能导出其必然是书证的结论,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有些时候也可以具备书面形式,但显然和书证属于不同的证据种类;而电子证据的显示方式和电子证据本身的证据属性是两个范畴,不能混淆。

三、法律关于证据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一条*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起诉书、人民*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故意隐瞒事实*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五十二条人民*、人民*和*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人民*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第五十七条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可以提请人民*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五十八条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二条对于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青岛律师网页链接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人民*、*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人民*、*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电子证据只是以不同的方式(电磁、光等物理方式)将同样的内容记载在非纸质的存储介质上,两者的记录方式不同、记载内容的介质不同,但却具有相同的功能,即均能记录完全相同的内容;而且电子证据通常也是以其代表的内容来说明案件的某一问题,往往需要输出、打印到纸上,形成计算机打印材料之类的书面材料后,才能被...

刑诉法电子证据如何收集

《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电子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以下的电子证据可认定为客观的、真实可靠的:(1)经公证证明为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2)经专家鉴定为真的电子证据;(3)有确切证据证明电子证据内容完整未被更改的;(4)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电子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

最高人民法院电子证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六条 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以及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电子证据一般包括

法律分析:顾名思义,电子证据一般就是指电子版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

电子证据的认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

刑诉法证据种类电子证据定义是什么

电子证据名词解释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关于我国电子证据的规定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电子证据主要包括如下:1、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

说说法律上对于电子证据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呢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证据的外延,即只有以上的证据才能被采纳为定案的证据。电子证据虽然从其本质来讲和这几类法定证据一样,都能证明案件事实,从内涵上并无不同,但我国法律却没有把电子证据纳入法定证据的范围赋予其明确合法的外衣。这是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的一...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 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属于什么法 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法条 刑事诉讼法鉴定 刑事诉讼法属于什么类型法 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富贵不能淫,英文解析 海信电视为什么没台 海信电视搜完台后有台子然后关机重启后就没有台子了是不会自己选择信号... 我家的海信电视,我按信号源键想调回去但是按错了按到了频道里面随便点了... ...性(要求:器材,步骤,现象,结论)拜托了各位 谢谢 为什么新疆牧区行政区划存在大量分散特征,比如阿勒泰地区一个乡镇... 阿勒泰地区青河县以前的乡镇为什么分为一区和二区呢 阿勒泰历史沿革 hawk的讲解 取个英文名字,大家给点意见吧~ 电子数据类型包括哪些 通过监控器而产生的视频证据属于证据分类里的哪个? 我的耳机打游戏时有声音,但是说话别人听不到怎么办? 华为6S插了耳机怎么不可以打电话 华为无线耳机接听电话怎么按 华为手机上显示耳机,打接电话没声音怎么办? 华为无线耳机怎么接电话 华为手机蓝牙耳机怎么打电话? 华为耳机不能接听电话,只能手机接听 华为手机蓝牙耳机怎么打电话 华为手机怎样用耳机接电话? 华为耳机怎么接电话 华为耳机如何接电话 怎样用华为蓝牙耳机接电话 华为口红耳机如何接打电话 华为手机戴耳机打电话声音对方听不到我的声音? 华为手机用耳机接电话怎么设置方法 华为耳机接听电话设置 借条违约金多少规定 国家法律规定欠条的违约金范围是多少呢,有没有人知道 河南高速怎么开电子发票 支付宝高速发票怎么开 手工凉皮活完面醒几个小时洗面 做凉皮的面怎么和 做凉皮、洗面需要多长时间? 做凉皮合面醒多长时间合适 陕西凉皮的做法? 怎样制作凉皮,活面,醒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面要揉的 做凉皮怎么和面 陕西凉皮怎么做?和面时用放食用碱吗 做凉皮的面粉是什么面粉 凉皮浆需要醒发多久 电子结婚请柬怎么制作 电子请帖打不开怎么回事 如何制作婚礼纪电子请柬 结婚的电子请柬在哪做 电子请帖用什么软件制作 亲爱的们 你们结婚时的电子请柬怎么做的 怎样制作婚礼电子请帖 qq邮箱怎么制作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