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黑社会恐吓威肋发生男女关系如何认定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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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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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2:06
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的行为。
侵害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少女和18周岁以上的成年妇女。如果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则构成奸淫幼女罪。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的行为。另外,与明知是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精神病患者或傻呆妇女*,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男性,而不管其身份、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主观目的是与被*妇女*。这是*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区别的关键。行为人如果不具有奸淫目的,而只是通过淫秽、下流的方法调戏妇女以寻求精神刺激,应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二、*罪的认定
正确认定*罪,要注意区分以下具体情况:
(一)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情况下,即使受害妇女没有反抗,亦应定为*罪。在这种情况下,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主要还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二)要注意正确区分*与通奸的界限。*是强行与被害妇女*,而通奸则是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男女自愿*的行为。
(四)。*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具有与被害妇女*的故意,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没有与受害人*的目的和故意,只是通过淫秽、下流的语言和动作调戏妇女,寻求精神刺激,这是二者区别的关键。
三、*罪的常见作案手段
(一)使用暴力手段实施*犯罪,如使用*、堵嘴、卡脖子、蒙头、按倒等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而与之*;
(二)使用胁迫手段实施*,如用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损名誉、以加害亲属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等手段;
(三)利用其他手段实施*犯罪,如利用药物麻醉、刺激,灌酒至醉,教养关系,职权*迫,治病或假装治病,乘患病、熟睡之机与之*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2:07
只需要能够自证在“恐吓威胁”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即可认定为*。与是否利用了“*”的名义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