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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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9:57
25# 我理解,重大资产重组报*审核,如果重大的比例超过70%,需要上并购重组委来审核.如果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涉及到非公开发行来筹集资金作为资产重组的支付对价,按照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两个需要分开进行.但是这个分开发行没有说明先后顺序,按照常理,先重大资产重组,然后非公开发行筹集资金.楼上某位兄弟提到的天保基建目前已经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资产已经过户,支付对价除了部分股份支付之外,剩余的现金就挂在应付款项上,等待非公开发行筹集钱来支付; 这个非公开发行尚未开展,目前的股价多低迷阿,还需要等到股市回暖到非公开发行价格之上才能实施,所以到时候又是董事会\股东大会\中介报告\历次反馈\*发审委审核通过,开展实施.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9:57
董事会决议公告中需要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独立董事意见、信息完整承诺,重组报告书是申报中递交。过上市处、上并购重组委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9:57
关于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1、独立财务顾问是上市公司聘请的,应独立于交易各方。负责向*报送材料,并对重组后的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剩余年限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财务顾问是收购方聘请的,原则上与收购人是一条线上的。负责向交易所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跟*的关系是要报送豁免邀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