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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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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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9:03
销售劣药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如果销售劣药,危害不大,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数额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并罚金外,可能会吊销经营许可证;
3、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生产、销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根据相关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