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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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05
解放后,江苏最早的下沉式广场出现于1985年连云港市淮海大学(今淮海工学院)校区规划设计,但未实施。自八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某些设计师比较热衷于“下沉式”,几乎成为一种时尚的新潮。但十几年来,总的情况是规划设计多、付诸实施少,有幸实施的所谓“下沉式”广场也是不如意的多,成功者少。
造成上述情况,有诸多因素。依笔者所识,一个成功的真正意义上的下沉式广场应该兼具尺度、深度、空间的关连度三要素。
下沉的子广场,既然祈求取得空间、视觉和使用功能的效果转换,那么,其下沉量就必然需有一定深度,否则,就达不到预期目的。下沉量不大的所谓“下沉式”广场,如果置身其间,视线所及,都是杂乱无章的人腿和车轮,丝毫没有空间尺度、气氛、环境、视觉和场所转换的感觉,当然也谈不上美感。不能把城市广场理解为一马平川的整块平地,况且,广场的原地形总是高低不平的。设计师进行广场设计创作时,不能把稍有高差的处理手法均称之为“下沉式”,正如没有人把建筑平台、观景台等美称为“上沉式”一样。高差略有变化的处理手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下沉式”广场。
那么,下沉量以多深为宜?这与子广场本身尺度有关。笔者以为,一般应以人在子广场内尽量少看到蓝天、白云、高大树木以外的近处地面场景为宜。
下沉式广场不宜设计成尽端式的孤立子空间,它应当与邻近地下空间串连融合,成为整个空间序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孤岛感的子广场,不易吸引人流,而串连套合的序列空间方能引人入胜。
下沉式广场,打造城市的二度空间
它是一个围合式的开敞公共空间,它的整体与局部下沉于周围环境,它与地面广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空间的围合感、平面形态、地面设计和安全性等方面,作为高密度中心城市开放空间制作手法之一。
下沉,需要丰富的形式
下沉式广场因何而存在?一般来说,开发商并不会单纯地为了做下沉式广场而做下沉式广场,它主要还是为了与其相连的带式地下商城、地下会所、地下轨道服务,解决地下空间的通风、采光、消防等多方面的问题,提高舒适度,让原来属于地下的空间“重见天日”。
“下沉式广场作为城市开放空间的一种,其形式是多样化的。”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何兼指出:“下沉式广场既可做退台跌落状的垂直绿化;也可安置一些小品、几把椅子,提供休息空间;水景的处理也是比较常见的,由于下沉式广场与地面有一个落差,比较适合做瀑布、喷泉、水池等水景,水帘、水声以及溅起的水花可以增添景观的生动和趣味性。”
“另外,下沉式广场的大小要有一定的尺度,注意道路和广场连接上的处理。”何兼强调,“广场周围界限不能太明显,要与周围的马路、小区很好的融合在一起,避免成为一个独立的雕塑,或者说是‘硬地凹坑’。要尽量将硬质空间软化,使广场融入到环境中去,让人产生想下去看看的想法,而不仅仅是一个小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