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违约交换合约(C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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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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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2 03:13
信用违约掉期是1995年由摩根大通首创的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种金融资产的违约保险。长久以来,持有金融资产的机构始终面临一种潜在的危险,这就是债务方可能出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债务的利息,如此一来,持有债权的机构就会发现自己所持的金融资产价格贬值。如何“剥离”和“转让”这种违约风险一直是美国金融界的一大挑战。
信用违约掉期的出现满足了这种市场需求。作为一种高度标准化的合约,信用违约掉期使持有金融资产的机构能够找到愿意为这些资产承担违约风险的担保人,其中,购买信用违约保险的一方被称为买家,承担风险的一方被称为卖家。双方约定如果金融资产没有出现违约情况,则买家向卖家定期支付“保险费”,而一旦发生违约,则卖方承担买方的资产损失。承担损失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实物交割”,一旦违约事件发生,卖保险的一方承诺按票面价值全额购买买家的违约金融资产。第二种方式是“现金交割”,违约发生时,卖保险的一方以现金补齐买家的资产损失。信用违约事件是双方均事先认可的事件,其中包括:金融资产的债务方破产清偿、债务方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债务方违规招致的债权方要求召回债务本金和要求提前还款、债务重组。一般而言,买保险的主要是大量持有金融资产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而卖信用违约保险的是保险公司、对冲基金,也包括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合约持有双方都可以自由转让这种保险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