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开工后 延期 延长合同期限1年 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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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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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3:4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明确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即对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开工日期作出了*。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从该办法可以看出,申请延期均是在没能按期开工前。不能在开工后提出。
针对你的问题,我认为属于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合同竣工施工期限的顺延问题,实质上既然已经开工,就规避了许可证的延期问题,就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是否一致了。由于是建筑施工合同,你们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要到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备案,这样就完全合法了。司法实践当中,对合同当事人合意一致的延期竣工交工问题,就我目前了解,没有处罚性规定,也就是说,就看人家建设单位是否同意你们的延期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