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销售公司混改时间和具体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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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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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04:38
根据2014年9月12日签署的增资协议,25家投资者已经向销售公司缴纳了相应的增资价款共计人民币1050.44亿元(含等值美元),完成率98.1%,其中1家投资者由于资金筹措等原因未足额缴纳增资价款。 至此,中石化销售公司混改交割完成,1050亿资金到账。具体情况是:
2014年2月19日,中国石化发布公告,宣布率先推出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有销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组织实施该方案及办理相关程序。
2014年4月1日,销售公司完成业务重组。4月24日,中国石化确定中金公司、德意志银行集团、中信证券、美国银行集团等4家公司为销售业务重组财务顾问。
2014年6月30日,中国石化完成销售公司审计评估,如期推出引资方案并启动引资工作。引资工作采用多轮筛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选择和确定投资者。7月上旬完成投资者资质认证,登记其初步投资意向,形成投资者长名单。随后组织投资者进行非约束性及约束性两轮报价并进行综合评分。通过竞价谈判,8月底确定了入围投资者名单。
第二阶段是谈判交割。中国石化及销售公司与意向投资者就增资扩股协议、销售公司章程等谈判,并于9月12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签约后,交易各方将分别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办理与本次引资相关的外部审批程序,在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完成交割。
2014年9月12日,销售公司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由全体投资者以现金共计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
2014年12月31日,增资项目获得国家*和商务部批复。
根据协议,此次共引入25家投资者,计划引资1070.9亿元,占增资后销售公司股比29.99%。其中产业投资者以及与产业投资者组团投资的共9家,投资金额326.9亿元、占比30.5%;国内投资者12家,投资金额590亿元、占比55.1%;惠及百姓民生的投资者4家,投资金额320亿元、占比29.9%;民营资本11家,投资金额382.9亿元、占比35.8%。
在引资过程中,销售公司同步与产业投资者商谈业务合作协议,先后与12家业务合作伙伴形成了产业合作协议,创新推进新兴业务发展。其中,大润发(厚朴投资团)、复星、航美(金石投资团)、宝利德(佳兴投资团)、新奥能源、腾讯(人保腾讯麦盛投资团)、海尔(海峡汇富投资团)、汇源、中国双维等9家成为此次签约投资者。 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