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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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8 07:26
个人负担标准:(一)城市居民:3元人/月。(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1元人/月。(三)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收。(四)城市暂住人口:3元人/月。集体负担标准:(一)各级国家机关、驻军、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按在职职工人数2元人/月收取。(二)企业(商业、服务业除外):按在职职工人数3元人/月收取。(三)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按每床位每月3元缴纳;餐饮、健身娱乐、洗洁营业场所按照营业面积计算,具体为: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30元缴纳;营业面积500至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40元缴纳;营业面积100至5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50元缴纳;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平方米每月0.60元缴纳。(四)商店(场)、车站、码头、停车场、电影院、歌舞厅等经营场所按照营业面积计算,具体为: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20元缴纳;营业面积500至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25元缴纳;营业面积100至5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30元缴纳;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平方米每月0.40元缴纳。(五)批发市场、工业品市场按每个摊位每月3元缴纳;农贸市场按每个摊位每月3元缴纳;有房间门头的,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40元缴纳。(六)其他行业按照实际产生垃圾量每吨123元缴纳。个人从相关的资料看的!仅供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