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一争议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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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04:01
您好!请您完整描述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