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3: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9:52
问:我和一批女员工一起给服装厂做服装加工,但是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明确说给我们多少钱,法律上有相关的规定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