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签约期限有半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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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2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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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21:49
半年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没有*最短期限。你的用人单位约定你半年的试用期(考查期),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可认定为(正式)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解读19条:
1,可以签订3个月以下期限的合同,试验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试用期累计只可以签订一次;
3,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用人单位仅约定试用期的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违法,其约定的试验期视为正式劳动合同;追问我已经说了我不想问试用期,我懂的
追答你想问什么啊。谁都看不懂你想知到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几个月,几年的都可以签订,懂了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21:49
看来你确实不懂,不懂就容易被欺骗呀!
1、劳动合同的期限并非必须是最短一年,只要双方同意,完全可以签订为期半年甚至更短的时间。
但即使时间再短,也是签订的一次合同,合同到期后只要再续签,就是第二次了,劳动者即已经具备了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如果不准备长期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就会很注意或计较合同的签订了。
2、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并不取决于你是否在工作中犯过错误,而是单位是否还想再继续使用你,不想再继续留用时,就可以不再续签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但需要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年1个月工资)。
3、别轻信单位的胡扯,续签合同与否不存在开后门问题,不续签合同,需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续签合同时不存在所谓的半年考察期。
且在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但继续让你工作的情况下,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从第二个月起需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
此时单位辞退你,还需要额外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再问一下,1、现在不是新劳动法出来吗,同工同薪嘛,那如果和我签半年的话是不是正式工对待啊!
2、我以前已经签过一次约了,现在签第二次了,那第三次是不是没有犯错误的话,不能随随便便和我终止啊?谢谢你啊!
追答1、再签合同时,无论时间长短,都不能再设定试用期(即所谓的考察期)。
2、可以不增加工资,但绝不能低于原工资。
3、签完这次合同后,你就具备了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21:50
前叁年合同是怎么签的,要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再续签应当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的单位为了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采取办法让两次合同不连续。
要是还要你在这干,而不和你签合同,那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追问我只签过一次三年的合同因为我刚上班,7月8日到期,然后我7-10工资还是发的。现在单位和我说先考查期半年再和我签,我就不懂了,如果这半年不和我签的话是违法的,如果和我签的话有半年这个期限吗?我很担心新的合同法是不是和7月8日连下去的。
追答你可以先上班,到时直接申请仲裁要求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是在规避连续两次合同后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