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罚款过了2年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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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2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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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3:02
一、环境行政处罚延期缴纳罚款有什么后果?
环境行政处罚延期缴纳罚款的后果具体如下: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罚款延期缴纳最长多长时间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第三款规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说法。在允许暂缓和延期的情况,也要看是哪个部门进行的处罚,哪个部门决定的暂缓和延期,处罚所针对的违法行为本身的性质等等,因此,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
三、环境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方式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当事人实施了环境污染等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行为后,可能会被行政机关责令支付罚款,由于罚款的支付具有强制性,故此对于被罚者来说,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缴纳罚款。
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些?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条例可得出我国的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以下这些部门: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或者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五、环保行政处罚会不会失效?
环保行政处罚是不会失效的,行政处罚如果不执行,*就会进行强制执行。
环保局的通知,是给你一个陈述申辩机会,你可以质疑环保局的事实认定和
法律依据的选择,如果你放弃陈述申辩,那么默认你对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是没有异议的,申请行政听证。
如果你继续对处罚置之不理,那么环保局会提请*对你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处罚决定具有法律效力、环保证等等,那么处罚决定会做出并生效。
所以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公司企业的正常运作需要遵循一定的章程制度,也要遵守
法律法规。环保局的行政处罚是给了企业一个改正的机会,犯错就要接受处罚,改掉错误,才能促进企业更好更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