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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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21:25
宁波市江北区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交给用人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具体报销手续:
1、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出院小结。
4、城镇户籍女职工还需户口簿,农村户籍女职工另带农村分娩补助证明、新农合医保报销证明。
单位单位经办人员随带《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人授权委托书至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结算。
特别提示:
1、相关表格可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下载。
2、生育保险报销必须在女职工产假(顺产98天,剖宫产113天)期满后30日内办理。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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