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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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09:51
代理*,简称代*,意指暂时代理*行使*基本权利,而尚未经*正式选举任命的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侯,从副*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代理*的人选,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动议,并经县*常委会依法决定其代行*职务。县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决定代理*。代理*一职只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存在。
“代理*”是行为也是职务:
这里应当明确,“代理*”首先是一种临时法律代理行为。代理*是在县上空缺或因故不能履职的情况下,由县*常委会决定,由一名副*代理*职责,临时行使*职权的一种过渡法律行为。同时,代理*是一种有时间*的职务。
代理*与*职务同权同责,同属职务范畴。这是由代理*与*职务同权同责的性质决定的。副*代理*职务主持工作,具有和*一样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因此两者之间应是等价的。等价原则说明代理*和*一样属于职务范畴。
代理*的产生和终结始终伴随着特定的职务衔接。决定代理*时首先需任命代理人选为副*,可知“代理*”是离不可副*这一特定职务的,可谓结伴共存,自始至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09:51
代区长,就是代理区长,未经*正式任命的区长,暂时履行区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