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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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06:36
公租房租住满五年可买卖,承租人租住满五年经市*统一准予出售的能够申请采购。公租房的购买价格按照*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
法律依据:《公共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共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