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朝和明朝两京制说起:为什么大国首都要有一个备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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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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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3 16:26
两汉都城,是古代中国都城制度中“两京制”的代表,进一步说是东西控制型“两京制”的代表。所谓“两京制”,就是设一首都一陪都,是古代中国前期都城制度的主体,其始于上古三代时的周朝,周前期以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为首都,另建陪都洛邑(今河南洛阳)。刘邦设首都于长安,而立陪都洛阳,刘秀反其道而行之,长安、洛阳角色互转,这实际上是上古周朝实施的中国都城东进战略的继续。刘邦之所以选择长安作为都城把洛阳作为陪都,是因为当时秦朝的旧势力并未从根本上消失,都城设于秦朝旧都附近有利于稳定国势,传统的堪舆术上叫作“压王气,镇龙脉”;刘秀选择都洛阳而陪长安,是因为长安乃刘姓汉朝开基肇始之都,不忘旧都即不忘根本,这在讲究正统的古代是相当重要的。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关中的物产资源已不能够支撑首都长安的消费需求。
在东汉以后,抬高帝王出身地(帝乡)和发迹处(龙兴之地)成为一种光荣的例行选择,于是在两京之外便多出了“一京”。唐朝集“两京制”和“多京制”于一身,是中国古代都城东西控制型“两京制”的成熟兼转型期。都城的安排和变化轨迹相当明显,由前期的“两京制”转向后期的“多京制”。这种转身是时局变化和加强统治的需要,说明东西控制型“两京制”已不再适合公元八世纪的中国。
宋、辽、金时期,“多京制”开始大流行。多京制又叫“多都制”,在“两京制”出现的东周时期已出现。在封建时代,有两大时期流行多京制,即魏晋南北朝时期和唐末到宋元时期。第一时期以曹魏为代表,有首都洛阳和长安、谯、许昌、邺城四个陪都。无论是宋、辽、金、元时期还是明清时期流行的南北平衡型“两京制”孕育时期,如金国和元朝都行多京制,但发挥作用的还是“两京”,如金的上京与中都,元的上都与大都,都是一北一南。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都城南北平衡型“两京制”流行时期,之所以称之为“平衡型”,是这种一北一南的双都模式中的陪都,已不再有东西控制型双都模式中的同等地位,陪都的*分担功能弱化,*象征意义突出。如朱棣称帝后的南京,虽然有完整的机构,但实际上已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