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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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05:29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发〔2009〕42号)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
(1)公务员招录优惠: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2)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本科。
(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5)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
(6)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05:29
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过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都有相应的加分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