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设市身份证签发单位什么时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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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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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1:56
撤县设市后,*机关的基本原则是便民利民,坚决不给群众添负担,尽量让群众少跑腿,涉及*业务的身份证、出入境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只要是证件在有效期内,且没有自身其他特殊情况的,不因撤县设市造成的地名变更而作废,可以继续使用,不作强制更换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区划调整前签发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完全具有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效力,*机关没有要求进行更换。只有当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向居住地*机关申请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