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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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1:19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去世),作为儿子、女儿,在没有合法遗嘱或者遗赠的情况下,往往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他们遗下的财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遗产,当然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父母生前欠的合法债务。要注意,赌债等非法债务,在我国是不受保护的。也有的子女并不想去帮忙偿还欠下的钱,所以就通过直接拒绝继承遗产的做法来躲避债务,那么在法律上不继承遗产也不去还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法律上也规定,父母生前的未偿还债务,被欠钱的人是可以申请变卖其留下来的财产进行偿还的。但是即便是变卖了这些遗产依旧不能填补上欠款的漏洞,只要子女没有选择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债主也是可以要求继承了遗产的子女帮助其偿还剩余的债务。除非特殊情况下,父母生前欠钱是与子女有关,比如子女作为债务的担保人等等,这样即便是子女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也是可能会承担上一部分债务的。不过这时子女承担债务,并不是基于继承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