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房屋买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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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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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9 15:48
房屋买卖的手续程序主要包括:1、买方看房;2、与卖方签订意向书并支付定金;3、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预售合同;4、支付首付款;5、支付购房尾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6、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具体交易程序根据交易类型的不同、双方约定的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会有所不同。
房屋买卖分为商品房交易和二手房交易,商品房交易又分为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每种交易方式的程序各不相同,如果涉及贷款买房,程序又会有所增加。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当确定自己购房的具体方式,并向房屋中介、律师等专业人士详细了解其购买房屋的详细程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